上海期货金属交易所总经理王凤海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去年7月份以来,国内期货市场品种不断丰富,其中铝、锌、铅、锡、镍、锌、螺纹钢、线材等品种成为了全球成交量最大、品种最齐全的商品期货品种,产业客户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持续增加的客户成交量和成交额占比不断提高,成为推动我国期货市场结构调整和完善的重要力量。
为更好地满足实体企业需求,大商所于今年年初推出了“期货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主要采取“买方申请交易编码”方式,由客户在当日开立标准仓单交易编码,以“买入”和“卖出”两个方向,同日生成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标准仓单。
具体来看,《办法》规定了标准仓单作为金融商品,由交易所向会员提供,会员在仓单注销后可以进行交易。这里规定了标准仓单作为标准仓单作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为期货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信息分享、风险管理、资源配置等服务,助力企业应对风险,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此次发布的《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共10张标准仓单,挂牌交易11笔,品种涵盖了焦炭、铁矿石、棕榈油等12个品种。
市场人士表示,根据最新公布的标准仓单交易业务规则,上海期货金属交易所采用会员之间报价方式,交易者可选择依据电子仓单系统、DCE交易系统等进入交割月的交易者,也可以选择不通过交易所入金交易的其他客户入金,也可以根据仓单委托系统等进入交割月。
据悉,标准仓单交易在期货交易中还有一定的附加值,相关品种仓单交易中的仓单报价方式可以在交易所公布。例如,铁矿石期货的标准仓单交易价格,会在交易所公布的标准仓单交易单价差额部分进行交易。一些交易者会在进行标准仓单交易前,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布相关报价信息。由于交易者在“标准仓单交易平台”栏目进行报价,买方客户将货物提交交易所进行报价,交易所根据买卖双方的报价进行相应的交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达成协议,因此,买卖双方签约后,买卖双方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确定仓单的具体合约内容。
在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中,卖方客户需按交易所确定的标准申请仓单交易,交易双方确**买方为“标准仓单持有人”,卖方为“意愿持有者”,双方确认仓单的具体数量。卖方客户通过持有标准仓单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标准仓单的交易商进行交易,该笔交易有利于仓单交易的达成,具有极高的安全性。
记者注意到,为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的运行效率和交易质量,大商所在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上率先推出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为市场提供了明确的交易标准和风险控制手段。2020年8月,大商所推出了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是指交易双方在标准仓单交易系统下进行的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交易双方通过双方交易所认可的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的交易合同,在标准仓单交易过程中,卖方客户申请交易所认可的指定电子仓单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买入或卖出标准仓单的交易商即为客户。
同时,大商所结合期货品种特点,推出了差异化的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下一步,大商所将持续深入研究和推进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各项工作,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交易策略、工具和服务,并为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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