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到期强行平仓规则和期货到期强行平仓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约标准化
期货交易,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者,既有商品期货交易者,也有商品期货交易者,也有金融期货交易者。
期货合约的标准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经国家监管机构审批上市交易的合约。目前我国上市的期货合约有黄金、白银、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沥青等11个期货品种。
2.交易保证金制度
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期货公司一般会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3到5个点,一般期货公司加3到5个点。
3.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合约月份
合约月份是指期货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的月份。合约月份分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月。
期货合约在不同月份合约中,有持仓量最大的合约叫做主力合约,有利于短期价格发现。另外,有些期货合约品种有合约月份**,这对短期价格有一些帮助。
5.最小变动价位
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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