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割规则最新征求意见稿,据悉,股指期货交割品要求为:
1、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点300元”,合约交割月份为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个连续月份期,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十个星期五。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后交割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十个星期五。
2、股指期货的交割地点为具有****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割地点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上海,代码为300,上市交易所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3、股指期货的交割方式与股票交易的交割方式有关,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地点是指特定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割地点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上海,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股指期货的交割方式主要有现金交割与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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