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兼有结算职能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1、结算机构为全国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通过各种机制相互补充,制定结算、保证金、风险准备金的管理办法,确保结算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和确认结算对手方的交易;
2、结算机构为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向会员、客户以及期货市场的交易者,提供结算服务,承担结算风险;
3、结算机构是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之一,这是因为交易所为期货公司和结算机构提供结算服务。我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根据结算机构是否具备电子客户交易结算业务参与资格等相关规定,向交易所以及结算机构提供结算服务。
第二、结算机构通过结算业务,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或者结算机构提供结算服务
期货公司和交易所也是结算机构,结算机构与会员之间具有《结算业务条例》及交易所规则的约定。
结算机构为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结算机构,以结算的职责区分结算机构。结算机构有权在保证金充足率低于规定标准时,对交易所会员、客户结算准备金余额,其保证金低于规定标准时,可以提出风险准备金追加;结算机构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采取自动控制措施。
第三、期货交易所向期货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结算机构为期货交易者提供结算服务,是期货交易者集中的服务平台,是期货市场重要的结算和风控部门。期货交易所向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提供结算服务,是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服务对象,这里也包括了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结算机构可以根据交易所结算数据对交易所的结算参数进行分析,设计结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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