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期货是一种以液化石油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是能源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其上市交易时间对于市场参与者和投资者制定投资策略至关重要。
一、历史沿革
我国液化石油期货市场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 2006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中国液化石油期货合约》,标志着我国液化石油期货市场正式启动。
- 2009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获得证监会批准,成为第一家开展液化石油期货交易的交易所。
- 2010年:大商所正式推出液化石油期货合约,合约代码为”LPG”,交易单位为10吨/手,合约月份为12个月。
二、上市交易时间
大商所液化石油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时间为:
- 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结算时间:每天下午3:00
三、合约规格
大商所液化石油期货合约的具体规格如下:
- 合约单位:10吨/手
- 交割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17874-2009的商业丙烷
- 交割月份:12个月(1-12月)
- 最小变动价位:0.1元/吨
- 交易保证金:12%(按合约价值计算)
四、交易规则
液化石油期货交易遵循大商所的交易规则,包括:
- 保证金制度:交易者须在开仓前缴纳保证金,以降低交易风险。
- 涨跌停板制度:当合约价格涨跌幅达到一定比例时,交易将暂停,以防止价格烈波动。
- 持仓限制度:对单一合约或同一交割月份的多头或空头持仓量进行限制,以避免市场操纵。
五、市场意义
液化石油期货上市交易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 风险管理:为液化石油生产商、贸易商和消费者提供价格风险管理工具,降低市场波动对业务的影响。
- 价格发现:通过公开透明的交易,反映液化石油的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准确的价格信息。
- 投资机会: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渠道,通过参与期货交易获取收益。
- 产业发展:促进液化石油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效率。
我国液化石油期货合约于2010年在大商所上市交易,为液化石油产业和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工具。了解其上市交易时间、合约规格、交易规则和市场意义,有助于市场参与者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措施。
文章来源于网络,有用户自行上传自期货排行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huadianqi.com/2905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