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是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专门市场,在我国,期货交易主要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中,企业在交易所发生的进项,不得抵扣增值税。
适用主体
本规定适用于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下,发生期货交易行为的所有企业。
不得抵扣的进项范围
在期货交易中,企业发生的以下进项不得抵扣增值税:
- 期货交易手续费
- 期货交易所会员费
- 期货交易结算费
- 期货交易保证金利息
理由及影响
期货交易属于金融衍生品交易,其本质是一种金融工具的买卖,与一般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不同。期货交易中发生的进项,不属于增值税扣除凭证中规定的可抵扣项目。
不得抵扣期货交易进项,对企业而言,将增加增值税负担。企业在期货交易中,手续费、结算费等费用较高,这些费用不得抵扣,将导致企业实际税负增加。
其他注意事项
- 期货交易收入应纳税
期货交易中取得的收入,属于应税收入,需要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 期货交易增值税计算
期货交易的增值税,按照销售额与购入价之差计算。销售额是指期货交割时取得的收入,购入价是指期货合约的成本。
- 期货交易纳税申报
期货交易纳税申报,应按照国税总局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
小贴士
对于从事期货交易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需要充分考虑期货交易进项不得抵扣这一规定,合理安排期货交易业务,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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